新疆德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新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03-11

新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使用和定义价值类型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第四条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第五条 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佘价值等。

  第六条 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

  第七条 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资产组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资产组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

  第八条 清算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

  第九条 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的拆零变现价值估计数额。

  关于新疆资产评估,咱们今天就先讲述到这里,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或对于新疆资产评估等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当然也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客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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